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700-024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林业草原保护中心智能电子界桩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附件3评分细则内容有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0日09时0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领取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领取和下载采购文件。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 5、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开标解密及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林业草原保护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B座
联系方式:0416-2118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段2号 前行58科创·锦州数字城零号基地211室
联系方式:0416-366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416-3666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