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site/gzsaas/index.html%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21%E6%97%A5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5-0030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30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变压器短路过载、电介质强度测试系统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9 | 19 |
2 | 医用安规自动测试系统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39 | 39 |
3 | 160A直流负载和控制电源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5 | 15 |
合同履行期限:变压器短路过载、电介质强度测试系统需于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医用安规自动测试系统需于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160A直流负载和控制电源需于签订合同后45天完成供货。
采购包2(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30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过充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95 | 95 |
2 | 湿热试验箱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98 | 98 |
合同履行期限: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过充需于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到货;湿热试验箱需于签订合同后90天内到货。
采购包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电动性能测试仪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5 | 55 |
合同履行期限:电动性能测试仪需于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到货。
采购包4(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高温防爆短路仪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40 | 40 |
2 | 电池燃烧试验装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5 | 25 |
合同履行期限:高温防爆短路仪需于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到货;电池燃烧试验装置需于签订合同后45天内到货。
采购包5(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二次电池自动检测装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75 | 75 |
2 | 温度记录仪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5 | 25 |
合同履行期限:二次电池自动检测装置需于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到货;温度记录仪需于签订合同后15天内到货。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4(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5(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物理类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各采购包):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site/gzsaas/index.html%EF%BC%89%3C/p%3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site/gzsaas/index.html%EF%BC%89%3C/p%3E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指的是:
(1)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投标人(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6号
联系方式:刘工 电话:020-3829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438、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20-28866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