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阳原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hbggfwpt/%EF%BC%89%E3%80%82%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6%96%87%E4%BB%B6,%E5%B9%B6%E4%BA%8E2026-01-08%3Cp%3E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123140010011
项目名称:阳原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500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在阳原县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和14个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提供相关服务人员参与社会救助服务、为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及慈善事业促进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2-18至2025-12-24,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hbggfwpt/%EF%BC%89%E3%80%82%3Cp%3E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0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hbggfwpt/%EF%BC%89%E3%80%8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元(含)为1.5%,100万元至500万元为0.8%,500万元至1000万元为0.45%,累加计费。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20%的扣除优惠(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
CA,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咨询办理)。所有响应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报名,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8)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原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阳原县府前街1号县政府大楼1楼
联系方式:0313-7385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冀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阳原县怡宁佳苑司法楼1号楼丁单元101
联系方式:0313-731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13-7319000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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