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安阳市东南营小学(商务区校区)项目 EPC已由安阳市文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发改审办[2023]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东南营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安阳市东南营小学(商务区校区)项目EPC(二次)
2.2.项目编号:A32058201000339
2.3.建设地点:安阳市朝霞路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北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学校规模48个班2160个学位,项目占地面积约63.68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8659.72平方米。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 23546.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816.98平方米,包括2栋四层教学楼、1栋五层综合教学楼及看台、1栋一层配电室、东大门、北大门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地下建筑面积为 5729.49平方米,主要为地下接送系统及机动车停车位等;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 15113.2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84.71平方米,包括 1栋四层教学楼、1栋两层风雨操场、南大门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地下建筑面积6028.54 平方米,主要为地下接送系统及机动车停车位等。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EPC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送审,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等。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全套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机电、消防、电梯、中央空调等内容;室外配套内的绿化、广场铺装、给水、雨水、污水等管网、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围墙、供配电工程、弱电、变配电设备、市政供水对接、大门至市政道路的对接、人防工程等内容。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批过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内包含的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2.6.最高投标限价:15036.65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84.65万元,建安费14055万元,设备购置费897万元。
2.7.计划总工期:550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2.8.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联合体各成员),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内的施工单位只能有一家。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投标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和建设设计或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含副高级),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纳证明)。
3.6.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纳证明。
3.7.拟配备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至少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提供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建设设计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以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纳证明。
(2)施工人员:至少应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等,提供资格证或岗位证以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纳证明。
(3)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总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8.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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