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5年城区储备土地开发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2002876004138001 | |||
招标人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对环江县城西街道办三乐社区 1宗地块进行收储开发,完成地块内“三通一平”,土地总面积为9.962公顷(99617.027㎡,约149.43 亩;本次设计实施面积为56800.916 ㎡,剩余区域业主已另行委托设计)。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深圳市景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景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陆佰壹拾捌万捌仟伍佰玖拾元玖角整(¥6188590.90)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彭高明(注册编号:粤1442015201531774 ; 身份证号:4452**********08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发贵(身份证号:4600**********309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弘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陆佰贰拾万零贰仟捌佰玖拾壹元伍角整(¥6202891.50)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东开(注册编号:桂245202105473; 身份证号:4527**********32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农兰雪(身份证号:4521**********27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志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陆佰贰拾伍万玖仟零陆元柒角捌分(¥6259006.78)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莫祖耀(注册编号:桂245131546598; 身份证号:4501**********33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蒙晶(身份证号:4521**********08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附件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链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8870230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2026年10月26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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