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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常熟、张家港段)施工项目

常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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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常熟、张家港段)施工项目

HWK-SZ424、HWK-SZ425、HWK-SZ426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08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国内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HWK-SZ424、HWK-SZ425、HWK-SZ426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是沪武国家高速公路(G4221)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苏沪界向西至董浜枢纽段为与沈海高速公路(G15)共线段。本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横八”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苏南和上海,是江苏省与上海市的主要出入通道之一。

既有高速公路于2000年开工建设,2004年全线建成通车,本次扩建段路线起自浏河大桥苏沪界,向西经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惠山、武进,止于常州南互通,全长134.865km。现状苏沪界至浏河大桥北桥头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34m;浏河大桥北桥头至董浜枢纽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5m;董浜枢纽至常州南互通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现状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20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7处,一般互通式立交13处;全线设置3处服务区,分别为沙溪服务区、新桥服务区、芙蓉服务区。扩建后全线共设互通24处,其中枢纽互通7处,一般互通17处。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常熟、张家港段)施工项目HWK-SZ424、HWK-SZ425、HWK-SZ426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及隔声窗实施面积如下:

HWK-SZ424标段:桩号范围K22+450~K42+250,隔声窗实施面积约28755m2

HWK-SZ425标段:桩号范围K42+250~K57+200,隔声窗实施面积约13860m2

HWK-SZ426标段:桩号范围K57+200~K76+480,隔声窗实施面积约39770m2

隔声窗实施面积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

原窗户设施拆除、隔声窗设施安装、窗框窗台恢复及全过程安装协调。

2.4计划工期

2025年9月至2027年10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之一:

HWK-SZ424、HWK-SZ426标段:

A.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HWK-SZ425标段:

A.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投标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

A.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2)项目总工

A.资质要求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3)其他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电话:025-84462888-206、211

联系人:倪静、顾碧辉、尹烨 

工作QQ:3967633508(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本次同批招标的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太仓段)施工项目(HWK-SZ422、HWK-SZ423标段)、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常熟、张家港段)施工项目(HWK-SZ424、HWK-SZ425、HWK-SZ426标段)、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无锡、常州段)施工项目(HWK-WX421、HWK-WX422、HWK-CZ421标段)共计8个标段中,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上述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在先行评标的HWK-SZ422、HWK-SZ423标段中标的单位,在HWK-SZ424、HWK-SZ425、HWK-SZ426标段中不再具备中标资格。

HWK-SZ424、HWK-SZ425、HWK-SZ426标段先于HWK-WX421、HWK-WX422、HWK-CZ421标段评标。在HWK-SZ424、HWK-SZ425、HWK-SZ426标段中标的单位,在HWK-WX421、HWK-WX422、HWK-CZ421标段中不再具备中标资格。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2025年6月23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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