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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验

绥化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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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验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0000G25093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 北林区2024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验。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30.70万亩,包括新建区27.35万亩,改造区3.35万亩。根据连片属性,划分为6个连片片区,根据新建、改造性质划分,分为4个新建区、3个改造区。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2.4资金来源:北林区2024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2.5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6年10月31日前提交验收报告(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项目初步验收并提供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验服务:1.施工资料审核、收集与整理,2.工程档案收集与归档;3.组织完成项目初步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88.88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农业、林业及水利水电”,并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EF%BC%89%EF%BC%9B%E3%80%82%3C/p%3E%3Cp%3E

3.3拟派项目班子成员

3.3.1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并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专业验收成员:具备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专家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09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7%BD%91%E7%AB%99%E5%85%AC%E5%B8%83%E7%9A%84%E5%88%A4%E5%86%B3%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A6%82%E6%9C%89%E8%BF%9D%E6%B3%95%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3%80%82%EF%BC%88%E6%9F%A5%E8%AF%A2%E6%97%A5%E6%9C%9F%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5%90%8E%E8%87%B3%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4%B9%8B%E6%97%A5%E5%89%8D%E7%9A%84%E6%9C%9F%E9%97%B4%E5%9D%87%E5%8F%AF%EF%BC%89%E3%80%82%3C/p%3E%3Cp%3E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9%EF%BC%8C%E5%A6%82%E6%9C%89%E8%BF%9D%E6%B3%95%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3%80%82%EF%BC%88%E6%9F%A5%E8%AF%A2%E6%97%A5%E6%9C%9F%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5%90%8E%E8%87%B3%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4%B9%8B%E6%97%A5%E5%89%8D%E7%9A%84%E6%9C%9F%E9%97%B4%E5%9D%87%E5%8F%AF%EF%BC%89%E3%80%82%3C/p%3E%3Cp%3E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7.3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线上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人: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话:0455-27905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恒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明月街 174 号 15 号楼 609 室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0451-84011722

邮箱:hhxmzx172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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