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史各庄镇/朱孔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 |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原孙克军养殖小区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5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名称: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原孙克军养殖小区项目经营权二、流转对象:面向朱孔庄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开网络竞价。三、流转基本情况:(一)标的名称: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村原孙克军养殖小区项目经营权(二)标的面积/数量:0.8亩。其中建筑面积244.16平方米圈舍,地上建筑物为砖混结构。(三)坐落位置:孙克军养殖小区,位置位于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村西。东至:刘学山养殖场西至:道路南至:孔德军养殖场北至:孙克军养殖场四、流转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0 年(开始时间≤挂牌日期的须勾选、填写风险提示,同时须录入系统对外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2034 年 12 月 31 日,不满10 年按 10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五、转出用途:养殖业六、流转价格(挂牌价格):500元/亩/年,竞价阶梯10元,正向竞价。七、其他事宜:(1)竞价成功者于竞价成功当日签订合同,并分期缴纳流转金:第一次流转金于签订合同当日缴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2年承包费;第二次流转金于2027年1月1日之前,缴纳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共计5年承包费;第三次流转金于2032年1月1日之前,缴纳2032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共计3年承包费。(2)竞价人员面向朱孔庄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开网络竞价。(3)竞价事项竞价时间: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发布时间为准。竞价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信息技术服务费:参与竞价人员按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实际服务费为准(无论是否成功,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人员需缴纳 10000元 保证金到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竞价未成功将原数退回。竞价承诺:如竞价成功后违约,缴纳的10000元 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价办法,到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竞价。根据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原养殖小区承包户签订《朱孔庄村原孙克军养殖小区地上物价值协商协议》,该项目地上物协议价格为85456元。如有其它农户进行报名竞价,须在竞价成功后当日将地上物的协商价格85456元交付给原承包户方可获得该项目地上物所有权,如当日没有交付给原承包户,则视为竞价成功人违约,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朱孔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到原承包户提供收款证明确认此次网络竞价有效,否则视为竞价无效。)该项目经营权继续在天津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竞价交易。(4)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及相关部门征收征用(包括清淤、架塔、修桥等占用)该项目经营权所占用土地,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政府赔偿标准,并在规定的期限清除地上物,国家给予的征地费归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受让方所属地上物补偿归受让方所有。(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及相关部门征收征用(包括清淤、架塔、修桥等占用)该项目经营权所占用土地,本合同终止履行。终止时间,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照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求清除地上物,届时如受让方未自行清除地上物视为放弃地上物所有权,归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6)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受让方的受损,由受让方自负,与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7)承包合同期满前受让方需与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协商签订新的该项目经营权地上物价格协议,继续按照此流程完成新一轮的发包经营。如合同到期后,本户不愿继续承包使用,且无人竞价,则本户在30日内应完成地上物清理,到期未清理,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土地,地上物归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8)受让方使用时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维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不予提供水电设施。(9)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只能进行养殖。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生态环境,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挖土取土。不允许从事污染环境及违法乱纪的活动。(10)在承包期内,受让方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11)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支付。(12)不允许安装光伏相关设备、民用大房、副业圈舍等。不允许改变用途,仅用于养殖,不允许倒买倒卖和屠宰等其他业务。若私自改变用途,在股份经济合作社规定时间内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合同终止,收回土地,产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3)以上内容如有不详,解释权在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八、本方案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以提交的《天津市经营性资产转出申请书》为准。另行公告。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朱孔庄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开网络竞价。 | ||
转出用途 | 养殖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3123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