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舆情监控服务招标公告
三、项目概述:省分公司办公室拟采购舆情监控服务,提供舆情监测系统服务并配置系统账号、人工预警服务、危机专项跟踪服务、舆情报告撰写服务、舆情培训服务、舆情应急处置指导服务。合同期限两年,每年服务费预算20万元,两年服务费预算共40万元。费用由海南省分公司承担。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双方无异议且合同履行正常,后评估合格,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可再行签订一年。合同履约期间如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分公司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1包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
(两年费用)
服务期限
备注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舆情监控服务项目
1家
40万元
两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4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评标阶段,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查询)。
9.供应商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使用权的舆情监测系统。(须提供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1日17:00时至2025年06月17日17:30时(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