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8610 | 项目名称 | 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8栋物业、附属建筑、第18栋物业的隔层及用地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1、房产建筑物:其他 2、房产建筑物:未租 3、房产建筑物:其他 4、房产建筑物:其他 5、房产建筑物:未租 6、房产建筑物:未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8栋1号 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8栋3号 3、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8栋附属 4、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8栋用地 5、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8栋物业隔层 6、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8栋2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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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5381.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4466.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676.00平方米 4、房产建筑物:17260.00平方米 5、房产建筑物:3212.00平方米 6、房产建筑物:330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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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性质 | 1、房产建筑物:商业类 2、房产建筑物:商业类 3、房产建筑物:商业类 4、房产建筑物:其他类 5、房产建筑物:商业类 6、房产建筑物: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年(从2026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4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66,791元/月(第18栋物业、附属建筑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36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每月租金及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511451元/月,用地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9元/平方米/月,用地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55340元/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666791元/月;月租金、租赁管理费不含税;第18栋物业的隔层面积3212平方米,免费配套给新承租方使用) | ||||||||||||||||||||||||||||||||||||||||||||||||||||||||||||||||||||
租金的递增 | 第18栋物业、附属建筑、用地月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租赁管理费不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物流仓储(物业租赁用途为物流) | ||||||||||||||||||||||||||||||||||||||||||||||||||||||||||||||||||||||
履约条件 | (一)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物流,不得整体或部分二次转租或采用其他形式更换经营主体; (二)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的一次主体消防、二次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喷淋、烟感等设施,相关方案需书面报备出租方并达相关审批部门验收标准)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四)最终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厂房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17035×3000×0.0005=25552.5元/年); (五)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出租方公布的标准收取(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自来水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六)最终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关联公司或实际控股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担保方须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或实际控股人; (七)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九)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4)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 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8栋物业、附属建筑、第18栋物业的隔层及用地,总租赁面积为34295平方米(以出租方核准的投影面积为准),其中第18栋物业面积13147平方米,附属建筑面积676平方米,第18栋物业的隔层面积3212平方米,用地面积17260平方;物业租赁用途为物流。 (一)物业提供2台变压器,1台630KVA,1台315KVA; (二)物业配备14套消防栓,共14套消防栓; (三)物业层高11米; (四)目前物业状态:出租方分批交付物业及用地给承租方使用; 1、现第18栋空置第2-3号物业面积7766㎡、用地空置面积7766平方米,隔层面积3212平方米,合计18744平方米于2026年1月1日交付给承租方; 2、第18栋剩余第1号物业面积5381平方米、附属建筑面积676平方米、用地面积9494平方米,合计15551平方米;按出租方实际交付给承租方的日期起计算免租期。 (五)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二、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ggzy/center/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table%3E%3C/div%3E%3Cdiv%3E%3Cp style="color: #333;">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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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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