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4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林财采-W-〔2025〕173号;
2. 项目名称: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 最高限价:按每个项目总投资5‰;
5. 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6. 采购需求:满足节能审查、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
算等事项的评估和审核服务工作;
7. 服务质量: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技术标准。
8.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3 个标包,具体如下:
包号 | 标包名称 | 专业要求 | 拟征集数量 |
1 |
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 |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信或甲级综合资信;咨询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咨询工程师可以同时具备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也可以多人分别具备单专业)。 |
11 |
2 | 林业、农业 |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林业、农业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信或甲级综合资信;咨询工程师须具备林业、农业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咨询工程师可以同时具备林业、农业专业,也可以多人分别具备单专业)。 |
5 |
3 | 其他专业 |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甲级综合资信;咨询工程师须具备以下任一专业:水利水电、岩土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勘察、节能审查、公路等( 投资)登记证书。 |
3 |
注:同一标包内,控股股东为同一企业的不同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不超过1家。 |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供应商须详细说明股东及出资信息、
对外股权投资等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周)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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