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城市更新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乐市城市更新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8888/%EF%BC%89%3C/u%3E%3C/u%3E%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3Cu%3E%3Cu%3E2025%3C/u%3E%3C/u%3E%3Cu%3E%3Cu%3E%E5%B9%B4%3C/u%3E%3C/u%3E%3Cu%3E%3Cu%3E11%3C/u%3E%3C/u%3E%3Cu%3E%3Cu%3E%E6%9C%88%3C/u%3E%3C/u%3E%3Cu%3E%3Cu%3E12%3C/u%3E%3C/u%3E%3Cu%3E%3Cu%3E%E6%97%A5%3C/u%3E%3C/u%3E%3Cu%3E%3Cu%3E9%3C/u%3E%3C/u%3E%3Cu%3E%3Cu%3E%E7%82%B9%3C/u%3E%3C/u%3E%3Cu%3E%3Cu%3E15%3C/u%3E%3C/u%3E%3Cu%3E%3Cu%3E%E5%88%86%3C/u%3E%3C/u%3E%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6%8F%90%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JC2025-SJZ-570
项目名称:新乐市城市更新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元
采购需求: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00:00:00至2025年11月4日23:59:59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2/)%E2%80%9D%E4%B8%8B%E8%BD%BD%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5%8F%8A%E6%97%B6%E6%9F%A5%E7%9C%8B%E6%9C%89%E6%97%A0%E6%BE%84%E6%B8%85%E5%92%8C%E4%BF%AE%E6%94%B9%E3%80%82%3C/p%3E%3Cp%3E
方式:其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去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888/%EF%BC%89%E5%85%AC%E5%BC%80%EF%BC%8C%E8%AF%B7%E7%99%BB%E5%BD%95%E8%AF%A5 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磋商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磋商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 版本)”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须使用CA锁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5.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6.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家庄市新乐市礼堂街75号
联系方式: 李玉峰、0311-88581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大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592号留营商务楼B座905
联系方式:陆盼婕 电话:15931112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盼婕、王艳
电 话:0311-88812158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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