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2026年常态化亮化景观小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0-00123
项目名称:本溪市2026年常态化亮化景观小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为扎实做好2026年常态化亮化及节日期间城市亮化保障工作,着力营造喜庆祥和、温馨浓郁的氛围,切实增强市民与游客的新春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市区景观品质和城市吸引力,巩固提升2025年综合整治亮化成果。
001包组 (包含以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站前游园平台:马年吉祥(双面)灯光雕塑,高5米、宽5米、长10米、定制双面、主体不锈钢材 1组
2、站前游园广场:幸福魔方灯光雕塑,高2.6米、长18米、主体不锈钢材质1组
3、站前游园广场:灿烂星光灯光雕塑,长18米、高3米,主体不锈钢材质1 组.
4、峪溪转盘:星光飘带组合灯光小品 高3米、长10米、3D立体、铁艺+不锈钢+灯带+灯串+跑马灯 2组
5、市府广场:花团锦簇灯组合灯光小品,高8米、长5米、宽3米3D 1组
6、站前游园广场:双子星灯光雕塑 高3.2米、宽4.5米、主体不锈钢材质 1组
7、站前游园广场:复古矩阵灯笼组合灯,高3.6米,宽3.8米主体镀锌方刚+PE 20组
7、电力电缆YJV-4*25+1*16 250米
8、电力电缆、电力电缆RVV-3*6 400米
9、电力电缆RVV-4*4 300
10、电缆敷设 RVV-4*2.5 200米
11、塑料管De50 600
12、控制箱安装 3台
13、PE压路线槽 369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工作(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为扎实做好2026年常态化亮化及节日期间城市亮化保障工作,着力营造喜庆祥和、温馨浓郁的氛围,切实增强市民与游客的新春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市区景观品质和城市吸引力,巩固提升2025年综合整治亮化成果。
002包组(包含以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小堡高速口:幸福本溪灯光雕塑,长13米,高4.5米 4组
2、上海大街一侧:盛世花瓶灯光雕塑 高5米、主体不锈钢材质 1组
3、文化宫3套、小白楼1套:八角星光组合灯光小品,高3米、长6米、3D 铁艺+不锈钢+灯带、灯串+PC球 4组
4、枫叶广场主入口人行步道:步道投影灯 300瓦6图切换加广角20台
5、电力电缆YJV-4*25+1*16 100米
6、电力电缆、电力电缆RVV-3*6 300米
7、电力电缆RVV-4*4 200
8、电缆敷设 RVV-4*2.5 100米
9、塑料管De50 600
10、控制箱安装 4台
11、PE压路线槽 41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工作(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6日2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文件中需提供《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且签字盖章齐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开标时,供应商需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通过CA锁进行文件解密(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遇系统故障,可看情况调整报价时间)。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本项目含二次报价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二次报价解密时间需等待招标代理人员电话通知或者自行刷新网站查询,若因投标人通讯不畅通未及时接到通知,导致投标人解密未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因系统新增IP重复度筛查功能,若投标人IP地址重复且无法合理解释,重复IP地址的投标人,一律做废标处理。※※※ 8、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本项目需递交备份文件,供应商需到达现场开标,未达到现场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10、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注:本项目按顺序评标,即001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加002包组的评标,但不作为002包组的中标候选人人选。002包组除001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街道东明四路3号
联系方式:024-47136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96-5号H132室
联系方式:18341476853
邮箱地址:lnzdxmglyxgsbx@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709865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34147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