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5000057
二、项目名称:双河粮经复合园区智慧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吉泰路666号2栋24层5号 | 1,582,000.00元 | 96.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亚讯星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9019900 | C09019900 其他农业服务 | 双河粮经复合园区智慧农业基地建设 | 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范围 | 满足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60个日历天(运维服务期为3年) | 满足磋商文件和相关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龙(采购人代表)、江庭根、谢培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20226.09元,成交供应商需在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2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宁县双河镇笔架新村
联系方式:18990937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期A5号3层
联系方式:0831-462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831-4626177
宜宾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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