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学园中街精致道路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
一、答投标人提问
1、余方弃置运距按3km包干。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复:本项目预算已由财政部门审定,综合考虑了近年来莆田市政府投资的城区范围内市政工程项目弃方运距设定和本工程弃方数量不多等情况。因此余方弃置运距按审后预算及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做调整。
2、我公司为临时资质证件市政二级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回复: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关于施工企业资质改革和资质证书换领、延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详见国发〔2021〕7号、建办市〔2023〕47号、闽建许〔2024〕4号、闽建许〔2025〕4号等),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可以参与投标。
3、我公司为零时资质二级是否能投?
回复: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关于施工企业资质改革和资质证书换领、延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详见国发〔2021〕7号、建办市〔2023〕47号、闽建许〔2024〕4号、闽建许〔2025〕4号等),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可以参与投标。
4、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回复:本工程允许价格调整的主要材料已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列明,详见招标文件;材料的规格、单价、数量详见已发布的财政部门审后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因此本项目不再另行补充相关信息,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文件和审后预算。
二、招标文件修正
1、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5中第4条修正为: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确定。
2、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4中增加: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闽建筑[2022]3号文第四点第(十)项规定的行为之一。
3、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中第13条修正为:13、有关电子投标文件个性特征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执行。
三、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