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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5007许昌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东城区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许昌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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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GC-F2025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许昌市东城区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5218.26万元,招标人为许昌瑞业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红线用地面积279975m²(约合419.96亩),绿线用地面积268599m”(约

402.9亩),总建筑面积281500m²,主要包括净化车间6000m、低温仓2000m、生产车间44200

m、消杀车间2300m、生产库房188200m、行政办公用房17100m、研发中心12000m、检

验检测用房9200m、门卫、变电站等其他配套设施600m²,室外主要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及

给水、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许昌市东城区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002)许昌市东城区

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许昌市东城区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

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

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

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

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

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

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002许昌市东城区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第二

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

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

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

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

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2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3日14时30分到2025年06月25日08时29分

获取方式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

册。(详见“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一《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一《交易乙方(投标人、

供应商等)注册手册》)。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一《新交易平台使

用手册》一《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投标

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

载。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

不见面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展改革局以许东发改【2024】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411052-04-01-887064。

招标人为许昌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许昌市东城区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2项目编号:XCGC-F2025007

2.3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城区忠武路以东、瑞贝卡大道以南的规划03-1、03-

2地块。

2.4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红线用地面积279975㎡²(约合419.96亩),绿线用地

面积268599m²(约402.9亩),总建筑面积281500m²,主要包括净化车间6000m、低温仓2000

m、生产车间44200m²、消杀车间2300m²、生产库房188200m、行政办公用房17100m、研

发中心12000m²、检验检测用房9200m、门卫、变电站等其他配套设施600m²,室外主要建

设室外道路、绿化及给水、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

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15218.26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市东城区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许昌市东城区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监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

内容。

第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等

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场地平整、材料、设

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园区信息化)、预算编制、施工、配合发包人办理

施工许可手续、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

查等,直至项目整体峻工验收备案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第二标段: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费率为100%,以后期经政府财政评审部门评审价为基准价。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的0.8%

2.9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720日历天(各阶段实施计划按照招标人安排执行);

第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2.10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监理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

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

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

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

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

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

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

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4.2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南”一《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一《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

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一《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一《交易乙方

(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

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投标人”一“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08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

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从“网上开标

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一选择“投标人”一使用CA数字证书

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许昌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由路与桃源路交叉口数字经济产业园3号楼

联系人:王思迪

联系电话:0374-7355579

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1号门面房1-1

联系人:赵振亚

联系电话:0376-3209981/19337681915

9.3监督部门:许昌市东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56136

许昌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许昌市东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由路与桃源路交叉口数字经济产业园3号楼

联系人:王思迪

电话:0374-73555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1号门面房1-1

联系人:赵振亚

电话:

19337681915

电子邮件:hndggc@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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