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5-0782-13001
2.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日用品、非械/消医用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20000.00元,已落实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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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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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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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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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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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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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ZB2025-0782-1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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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日用品、非械/消医用物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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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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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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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1个包,包含日用品、非械/消医用物资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根据上一年供应质量决定是否下一年继续签署),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采购人需要分批次送货;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保证期:物资保质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产品;
5.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3投标产品中如有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方式:邮箱方式报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wxzx@126.com(邮件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