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ZJ1012385 |
|---|---|
| 项目名称 |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废旧交通安全设施一批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665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26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1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户号码: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2.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原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金华产权交易所凭转让方出具的通知函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浙交汇“我的账户”中。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即时(提货完成前)补足。3.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必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预付成交价款20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户号码:1208017019200319644)。预付价款多退少补(不计息),实际成交金额=成交价*实际过磅重量。4.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标的物市场价格变动或标的物质量等问题而带来的风险。5.受让方必须在付清预付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成标的物的提取事项。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