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城中镇珠连村乡村振兴电商平台暨人才培训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宁明县城中镇珠连村乡村振兴电商平台暨人才培训中心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933001 | ||||||
招标人 | 广西宁明壮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宁明壮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宁明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电商平台暨人才培训中心一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910.34㎡约11.87亩,建筑占地面积1304.81㎡,总建筑面积5464.89㎡。主要是以会议、培训等多功能一体的综合性场所。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9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鑫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鑫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6359570.08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郑茜(注册编号:苏1322016201606881;身份证号:3209**********544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高世宏(证书编号:苏建安C2(2019)3041797,身份证号:3424**********0810) 张玲(证书编号:苏建安C2(2019)3041786,身份证号:4201**********206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在招标活动中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6407882.07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敏(注册编号:桂245091900012;身份证号:5106**********68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钧喻(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8269,身份证号:4509**********125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在招标活动中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6400042.05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江利(注册编号:桂245131331181;身份证号:4509**********397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戴晓燕(证书编号:桂建安C3 (2020) 0001681,身份证号:3424**********94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在招标活动中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624655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