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24]YTZB[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2025-2028学年寿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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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利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塔山村富兴路1号D102 | 1,789,128.00元 | 96.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2028学年寿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利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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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食材配送 | 食材配送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2.2. 1交货方式:成交人应根据各寄宿制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配送,各寄宿制学校每周四前把下周所需的物资在信息系统中下单给成交人,成交人最迟每天上午6:30前(除自然原因造成的灾害除外)将采购人所需货物送货上门,每延误一次,且延误时间超过30分钟,在成交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300元给被延误学校。到位后的物资由成交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成交人必须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应由成交人加注供货日期和公章) 。因物资品种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物资上述证明材料的,成交人必须填报物资预售申请单以确保物资质量和避免三无产品进入。成交人对运输车辆需有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2.2.2信息系统:成交人应对食材的定货、下单、存储、配送、订单结算全流程及食材溯源管理提供配套信息系统,信息系统的无故障率应在99%以上,保障采购人可随时随地查看食材的相关记录。2.2.3采购人有权委派相关负责人每个月3次(含)以内对本地区各大超市菜品进行摸底询价,作为对成交人提供菜品价格的参照价格。成交人也可以提出调价申请,每个月3次(含)以内。2.2.4成交人提供所有货物,如出现变质、损坏等情况,成交人应无偿给予更换。采购人学生食用成交人提供的食材后,如发生不良反应,成交人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采购人须督促相关部门配合成交人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消除不良影响。如有调查确实因为成交人提供物资问题,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2.2.5采购人提前一周把下周的订单告知成交人(通过信息系统,每周四必须完成),定货量如临时有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成交人。2.2.6成交人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并保证运输途中的产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经核查属实,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如出现集体性事故,成交人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2.2.7成交人在配送货品中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票据和凭证。2.2.8成交人在学生食堂食材供应中,应听从学校及相关部门对学生食堂食材供应的反馈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应及时采纳执行。2.2.9成交人需对采购方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应用的培训。2.2.10本次采购供应的乡镇学校数量偏多,成交人应配备至少3部的封闭式食品专用配送车辆(建议配备冷藏运输车)及工作人员(配送驾驶员、跟车员),保证商品运输的及时性;车内安装食品保温和冷藏设备,保证冷冻食品验收时不高于7℃。成交人须配备专门的接单人员,负责和各学校老师的订单确认、沟通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配送服务。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不得聘用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或偏激等现象的人员。2.2.11成交人需配备专业的冷藏冷冻设备、食品检验设备并配备专业的仓储物流管理人员及专职的检验人员。建立仓储物流中心原材料采购配送、食材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等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要保存30天以上。2.2.12成交人应当保存进货时各种商品的原始发票、供货凭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并建立台帐。2.2.13为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需成立项目的应急人员小组,并提供有效设备及应对措施办法,以便对应急事件做到灵活处理。2.2.14针对采购方的临时需求配送,成交人需要做到即时配送,以满足采购方的需求。2.2.15成交人配送的商品需提供税务发票,作为该经营配送的有效依据。2.2.16成交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等。2.2.18成交人须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食品进行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如出现成交人仓库配送的食材抽样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2.2.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成交人提供的食品物资须按相关规定实行食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若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2.2.20因成交人未能及时配送到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投诉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等被通报三次以上或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寄送、托送或中途转运,被发现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本项目合同期3年(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 项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1,789,12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敏 |
评审专家: | 王刚 、王杨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额按照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规定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中标价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中标价的1.1%收取)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3111001040001368;开户名称: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2028学年寿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服务项目:2368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寿宁县教育局
地址: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方式:1875033155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一中路18号福州正大广场C区御景台2720
联系方式:15159319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铃庄
电话:15159319515
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