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丹自然出告字[2026]3号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项目落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界址图号) |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系数 | ||||||||
2026工-5 | 振安区同兴 镇光明村 (CR26006) | 380940 | 采矿 用地 | ≤0.1 | ≤10% | - | 50 | - | 11260 | 11260 |
2026工-6 | 振安区庙岭村二组、丹集线以东 (CR26007) | 4969.6 | 二类工业用地 | ≥ 1.1 | ≥ 40% | - | 50 | ≥3540 | 162 | 162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他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2026工-5地块具备挂牌出让条件,按现状挂牌出让,由振安区政府负责动迁补偿(基础设施条件为宗地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由区政府负责)。出让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时间按实际进度约定(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竞得人需按该地块规划条件等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若发生动迁纠纷和交地违约,由振安区政府承担责任。
三、2026工-6地块具备挂牌出让条件,按“带方案”挂牌出让,产业准入类型为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强度不小于3540万元/公顷,按现状挂牌出让,由振安区政府负责动迁补偿(基础设施条件为宗地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由区政府负责)。出让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时间按实际进度约定(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竞得人需按该地块规划条件、已审查通过的丹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振安区庙岭村二组、丹集线以东局部地块规划》(设计号26GH017)和建筑立面设计方案等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若发生动迁纠纷和交地违约,由振安区政府承担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所有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实地踏勘宗地,充分知晓宗地现状、规划条件、周边配套、建设限制及开发风险,成交后不得以认知偏差、场地现状、规划调整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退款或索赔。
五、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在挂牌过程中如有溢价,除保证金按规定转为出让价款外,超出起始价部分的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1月5日,挂牌出让将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辽宁通联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国桢路红房新区20-1号,电话:0415-2373139、2373136、2373137)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九、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16日10时至2026年11月16日16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十、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6年11月6日10时至2026年11月18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106会议室。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黄耿爽、李雪
杨涛、林乐超
电 话: 0415-2177822(具体网上操作程序)
0415-2316076(地块具体信息)
开户单位:丹东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营业部
账 号:00601800006789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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