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税总财务函(2025)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吴忠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始建于2002年,2004年投入使用。主楼地上9层,建筑面积9651.07平方米;配楼3层,建筑面积3987.74平方米;稽查局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172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58.82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15号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2月28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2.4招标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2部电梯更换,室外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00:00至2025年12月17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
地 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南路206号
邮 编:751100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953-2036611
传 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魏恒、陈嘉豪、蒋冉
电 话:0951-3938377
传 真:/
电子邮件:/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电话:0951-5034957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A6400000141100546001001]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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