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材料供货单位选取(第5包)
答疑补遗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的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提问一:
"质疑一:关于P4的1.4.1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第2条。
奶制品项目的资格文件,按国家相关要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采集表。所以,能否将《食品经营备案》加入到此包的P4的1.4.1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第2条中。"
回答:本包服务期为三年,考虑到后期可能有鲜牛奶供货需求,故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该条不修改。
温馨提示: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港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9月11日
食品原材料供货单位选取5包(第二次)-答疑补遗9.8(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