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香樟云墅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7002846007666001 | ||||
招标人 | 广西钦保置业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广西钦保置业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弘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框架-剪力墙结构,一期(1#-3#楼、18#-21#楼、沿街商业及地下室、29#楼)总建筑面积81567.21㎡,建筑高度80米内,最高层数26层,最大单跨跨度24.2米。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全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全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30214697.93元 | ||||||
工期 | 7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绍君(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0744;身份证号:450722********375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俊伊(身份证号:450521********4849) 宁红坤(身份证号:452601********0044) 李长艺(身份证号:450702********8717) 蒋承恒(身份证号:450324********37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钦州市五祥物流园(1#综合楼、2#仓库、3#仓库)。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38900380.71元 | ||||||
工期 | 7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宗材(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708827;身份证号:450722********567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焕强(身份证号:450621********4012) 陈宙雄(身份证号:450702********3931) 丁叮(身份证号:450702********0026) 吕利平(身份证号:371426********126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罗城凤凰寨(七期)龙腾苑二组团9#、10#、11#、12#、16#、20#、21#楼±00.00以上主体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40029317.19元 | ||||||
工期 | 7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拓(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809448;身份证号:421202********342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蓝妙云(身份证号:441781********354X) 徐汗建(身份证号:450981********3017) 黄国珍(身份证号:450981********5027) 雷珍(身份证号:450981********394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普利幸福湾首期(1#、2#、3#、4#、5#、16#楼及首期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2、普利幸福湾二期(6#、7#、8#、9#、11#、13#、14#、15#楼及地下室)。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链接])、钦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2862086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10月26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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