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衡山北路铺设路灯电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衡山北路铺设路灯电缆项目
二、代理编号:GDDL-2026-623
三、资金来源及控制金额:财政投资,371514.42元
四、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项目概况: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衡山北路铺设路灯电缆项目,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2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5.3建设地点:洛阳市西工区
5.4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衡山北路铺设路灯电缆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链接]),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中标后不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北楼二楼东
3. 方式: 现场领取(携带加盖公章委托书一份)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北楼二楼东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6年1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北楼二楼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洛财购{2019}3号)支付标准,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入或现金形式缴纳。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督部门: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0379-62235878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320523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北楼二楼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80878807、0371-86610696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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