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建设地点:
南宁市五化灌区位于广西中部宾阳、上林两县境内,是南宁市唯一的大型灌区,也是桂中粮食生产基地,灌区范围主要包括上林县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白圩镇、澄泰乡、三里镇、西燕镇等7个乡镇,宾阳县新桥镇、王灵镇、宾州镇、武陵镇、大桥镇、新圩镇、中华镇、古辣镇、黎塘镇、和吉镇、邹圩镇、洋桥镇等12个乡镇。
2.2工程规模:
南宁市五化灌区位于广西中部宾阳、上林两县境内,是南宁市唯一的大型灌区,也是桂中粮食生产基地。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6.90万亩。五化灌区主要水源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86座和33条中小河流;总干渠全长149.220km,其中上林段73.43km,宾阳段75.79km,最大设计流量15m3/s;除大龙洞总干渠外,骨干渠道71条(包括1m3/s以上和灌溉面积3000亩以上干支渠),总长约492km;排水沟11条,总长约39km。
2020年6月28日广西水利厅技术中心出具了《广西南宁市五化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技审[2020]62号),基本同意了近期(2021年~2025年)和远期(2026年~2035年)分期实施的内容。近期实施内容已获得初设批复,正在进行施工中。本次广西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二期)设计范围为实施方案中远期实施的内容,主要包括:
灌区现有拦河坝共15座,本次改造13座,其中7座维修加固,6座拆除重建。上林片渠道34条,总长约281km,防渗改造总长约189km,改造各类附属渠系建筑物共1616座。宾阳片渠道37条,总长约211km,防渗改造总长约183km,改造各类附属渠系建筑物共773座。排水工程11条,总长39km,防渗改造总长约29km,改造各类附属渠系建筑物共190座。另外还包括大龙洞总干渠节瓜塘治理、管理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
2.3服务期限:约36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批复之日止),其中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按国家、水利部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提交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30日内提交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协助招标人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4招标范围:广西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和设计、报告编制服务等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