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228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制式服装服饰采购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0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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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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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 - 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4、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5、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中:“样品评分(12分):样品质量(1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情况分别从外观质量、颜色、手感、工艺等方面进行评比,其中优(无瑕疵线头、线角平滑、熨烫整齐)得10分;良(有个别线头、轻微褶皱)得4分;中(线头稍多、褶皱稍多)得1分;差(有多处线头、明显褶皱)及不提供的得0分。(样品按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样品要求自愿提供,没提供不得分” |
变更为 |
1.在招标文件中添加本项目监督单位为: 监督部门: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411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2、在招标文件中添加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计算方法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34030.40元注:以实际中标价格计算收费金额为准。(以实际中标金额*规定费率为准);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当包含该项目代理服务费。 3.样品评分(12分):样品质量(1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情况(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规定)分别从外观质量、颜色、手感、工艺等方面进行评比,其中优(无瑕疵线头、线角平滑、熨烫整齐)得12分;良(有个别线头、轻微褶皱)得9分;中(线头稍多、褶皱稍多)得6分;差(有多处线头、明显褶皱)得3分。未按要求或未完整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6、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17时15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一零七国道与湖东大道路口处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352376659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招(河南)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59号前程大厦三楼 |
联系人:李宽忠 |
联系方式:198369796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宽忠 |
联系方式:19836979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