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燃气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燃气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5]31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6]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3996.06 万元,建设规模:本期规划重点为定兴县燃气用户加装安全报警装置,约 21.47 万户;具备现场仪表监视层面的智能化感知、监视、预警能力。对使用城区液化气石油气的 292 户用户(城镇)进行“瓶改管”(包含燃气管道及设施),主要建设 DN15~DN32 无缝钢管约 5.614 千米,DN25~DN50 焊接钢管(各类外护套管)约 336 米,调压箱(柜)10 个。建设地点:定兴县县域内
(2)计划工期:18 个月
(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施工图预算及报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软件开发、手续配合、验收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期质保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3460.5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1)设计资质:以下任意一项设计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其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财务审计公司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025年新成立的投标人(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须提供财务报表和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贰级及以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软件开发负责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高级工程师证书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2 09:00至2025-08-28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2)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专家“盲抽 ”、副场“盲定 ; 异地专家“盲评 ”的方式。“双盲 ”评审: (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 专家“盲抽 ”; (2)“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 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50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F%BC%89%E5%90%91%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 提出,联系人:周金航,联系电话:0312-53888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6925028
电子邮箱:dx_zhaobiaoban@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定兴县燃气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义投建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定兴县定兴镇开放路136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桃源西大街与鑫源路交口东南角办公楼一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郝飞
| 联系人: | 周金航 |
电话: |
0312-6925128
| 电话: | 0312-538886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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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