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5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天河区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一期(新塘分院)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邹小红,更正为:邹小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原型演示 (15.0分):
原文:
原型演示 (15.0分) | 需对HIS系统以下描述的核心功能进行演示,演示内容每满足一条参数要求的得1.5分,如未满足或未提供视频演示本项不得分;最高得15分。系统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1.支持连续挂号功能,结算完成,患者信息不清空,同一病人可挂多个科室或医生的号源。 2.应能实现医嘱自动分方与打印功能,按处方拆分规则进行处方拆分,拆分规则支持自定义。 3.应支持预检分诊评估,支持常用急诊病人病情评估评分表,如GCS、NRS、RTS、MEWS等,其中RTS、MEWS涉及上述生命体征、意识清醒程度的应能自动根据已有的、必须的数据自动计算评分值,免去分诊护士的二次填写评分。 4.应支持根据患者评分评估情况,提供自动分级分诊功能,并支持人工修正分级,系统自动分级判断依据:Mews评分、分诊知识库、单项客观指标、主观症状、评分表来分级,以最高级别(1级最高)为准。 5.支持将患者的门急诊费用转住院。 6.支持以临床为核心的专业医疗单开单模式,提供单一的西成药医疗单、成组的西成药医疗单、草药医疗单、检验医疗单、检查医疗单、护理医疗单、手术医疗单等医疗单模式,并支持专科医疗单定制。并在医疗单中支持开立长期、临时、急诊、出院带药等药品医嘱功能。 7.支持界面一体,提供业务消息处理、医嘱执行操作、单病人业务操作、多病人业务操作、病区业务操作、未完成工作处理、护理管理、检验管理、用血管理等业务处理界面的“一体化”展示与操作,在一体化界面通过Tab页面切换方式达到业务模块快速切换的目的,改变以往多界面操作的离散情况,充分体现 “界面一体”的设计原则。 8.应支持医嘱文书联动功能。医生开特检、特药医嘱时自动生成患者同意书,删除医嘱时自动删除对应的病历文书。 9.病历章节收缩:应提供将不重要的章节内容收起,聚焦关键内容的功能。 10.病历续写:应提供病历续写的功能。支持比如上午A医生接诊病人,下午同科B医生接诊,可以在A医生病历后面续写内容,并与A医生的病历形成一份完整的病历。续写病历与主病历一起显示、一起打印。 |
现文:
原型演示 (15.0分) | 需对HIS系统以下描述的核心功能进行系统原型演示,演示内容每满足一条参数要求的得1.5分,如未满足或使用PPT、DEMO、视频等演示视为本项不满足本项不得分;最高得15分。系统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1.支持连续挂号功能,结算完成,患者信息不清空,同一病人可挂多个科室或医生的号源。 2.应能实现医嘱自动分方与打印功能,按处方拆分规则进行处方拆分,拆分规则支持自定义。 3.应支持预检分诊评估,支持常用急诊病人病情评估评分表,如GCS、NRS、RTS、MEWS等,其中RTS、MEWS涉及上述生命体征、意识清醒程度的应能自动根据已有的、必须的数据自动计算评分值,免去分诊护士的二次填写评分。 4.应支持根据患者评分评估情况,提供自动分级分诊功能,并支持人工修正分级,系统自动分级判断依据:Mews评分、分诊知识库、单项客观指标、主观症状、评分表来分级,以最高级别(1级最高)为准。 5.支持将患者的门急诊费用转住院。 6.支持以临床为核心的专业医疗单开单模式,提供单一的西成药医疗单、成组的西成药医疗单、草药医疗单、检验医疗单、检查医疗单、护理医疗单、手术医疗单等医疗单模式,并支持专科医疗单定制。并在医疗单中支持开立长期、临时、急诊、出院带药等药品医嘱功能。 7.支持界面一体,提供业务消息处理、医嘱执行操作、单病人业务操作、多病人业务操作、病区业务操作、未完成工作处理、护理管理、检验管理、用血管理等业务处理界面的“一体化”展示与操作,在一体化界面通过Tab页面切换方式达到业务模块快速切换的目的,改变以往多界面操作的离散情况,充分体现 “界面一体”的设计原则。 8.应支持医嘱文书联动功能。医生开特检、特药医嘱时自动生成患者同意书,删除医嘱时自动删除对应的病历文书。 9.病历章节收缩:应提供将不重要的章节内容收起,聚焦关键内容的功能。 10.病历续写:应提供病历续写的功能。支持比如上午A医生接诊病人,下午同科B医生接诊,可以在A医生病历后面续写内容,并与A医生的病历形成一份完整的病历。续写病历与主病历一起显示、一起打印。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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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9号
联系方式:32681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020-28866112、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020-28866112、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