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具体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其他事项第2条修改为:2.本项目是否属于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是/□否。根据项目主管预算单位确定,具体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通知》(珠发改体改〔2024〕21 号)。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修改为:[61659972.01]元。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61659972.01]元。
四、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修改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修改为:本项目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具体方式根据项目主管预算单位确定,具体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通知》(珠发改体改〔2024〕21 号):(2)■其他预留方式项目:②■可由大型企业参加投标并承诺按规定比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符合分包规定),该承诺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则无需承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1247095.58]元报价,不得竞争。且应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
七、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的主要材料修改为:钢筋、钢管桩、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不含彩色沥青混凝土)、中砂、机制砂、碎石、片石、石屑、塑料排水板SPB100·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5造价调整方式的其它事项修改为:2.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新增工程、返工工程、计日工、工程索赔(含暂估价部分)均按实计量结算(措施项目费按招标文件15.3其他事项规定计算),工程变更、新增工程、返工工程、计日工、工程索赔按预算编制原则所涉及的预算包干费不再计取。新增的项目主要材料价格调整办法: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主要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四方共同确认。②施工中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安拆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3.可调价材料修改为:钢筋、钢管桩、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不含彩色沥青混凝土)、中砂、机制砂、碎石、片石、石屑、塑料排水板SPB100·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九、工程量清单、图纸已修改,以系统下载的最新文件为准。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有资料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最新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进行投标。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启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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