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926001)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3926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三、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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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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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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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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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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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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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 K1+462.514~K2+218.827)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管线迁改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为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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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 K1+462.514~K2+218.827)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迁改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为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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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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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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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 K1+462.514~K2+218.827)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管线迁改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等,具体为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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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 K1+462.514~K2+218.827)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迁改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为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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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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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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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工期:240 日历天
定额工期:24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
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
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此项可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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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工期:240 日历天
定额工期:24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
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
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1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9 月 07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此项可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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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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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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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要求:2021 年至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
为准).......
(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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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要求:2022年至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
(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2022 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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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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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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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 1 个月(2024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 2022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 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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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 1 个月(2025 年6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2022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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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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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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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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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22 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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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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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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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
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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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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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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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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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施工合同金额在 25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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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施工合同金额在 25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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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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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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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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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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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
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一)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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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施工合同金额在 25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 10 分,不提供业绩的得 0 分,此项满分 10 分(注:业绩信息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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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施工合同金额在 25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 10 分,不提供业绩的得 0 分,此项满分 10 分(注:业绩信息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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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
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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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 2 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0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亿元以下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 中查询。备注: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的要求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和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暂停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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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建函(2024)657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故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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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
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七)企业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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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每年得 3 分,提供全部 3 年的财务报表的,得 10 分,满分 10分。(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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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每年得 3 分,提供全部 3 年的财务报表的,得 10 分,满分 10分。(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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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
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
【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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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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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桂建函(2024)657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注: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解释为准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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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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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定额执行 2022 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配套费用定额、2023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配套费用定额、2022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配套费用定额;《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 号、《关于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9]10 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年 7 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字 [2009] 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 号)等其他现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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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计算依据:本工程的计算依据:以出具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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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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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通知(一)(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25年第 02 期下半月刊,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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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 10 下半月刊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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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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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通知(一)的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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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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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查看。
项目的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广西南宁当代丰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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