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监理资信-业绩”评审标准中存在歧义,我公司现对该内容进行补遗澄清并做出相应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近五年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承担过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满分5分加满为止。-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描述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更正为“近五年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承担过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分数加满为止。-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描述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本次更正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无实质性影响,故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原定时间参与开评标会议。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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