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DZOF20252803)1.招标条件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 准,受大理州医投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2.2服务内容:本项目投放范围包括医疗核心区门诊、急诊、住院部、输液室、等候区 、商业区等人员聚集区域。具体点位及数量由州医投公司根据核心区实际需求与中标方共 同确定。共享充电宝机柜设备数量:根据州医投公司各区域人流量及需求配置,初步计划 投放不少于30台主机设备,每台不少于8口,后续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4招标控制价:管理费不低于30万元/年。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3.6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8特定资格条件:3.8.1具备共享充电宝运营经验和成熟的管理系统,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 标(成交)通知书)及管理系统功能说明(含后台数据监控、计费、故障报修、清洁维保 等模块);3.8.2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要求,提供承诺函;3.8.3投标人须为厂家或制造商(注册商标必须是在厂家或制造商名下),或具备厂家 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供应商。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若为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 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2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28日9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30分。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理市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6.开标6.1开标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30分。6.2开标地点:大理市注:请先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办理相关事宜。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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