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G2025-004(二次)
项目名称:中共宝鸡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3,6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3,400,000.00元/年(超最高限价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主要为中共宝鸡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每年合同期满前30天,经采购人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与供应商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续签期限不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工商登记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②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供应商还须满足的特殊资质要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以物业服务为主,其中涉及保安服务。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2)投标人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CA锁办理:CA公司客服电话:4006369888;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9-88661241;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咨询电话:0917-3263758)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进行提交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宝鸡市行政大道6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7开标室
方式:本次采购活动,采取全流程电子标模式,且采取不见面开标的方式组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在线上传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他所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三)投标人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投标人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麦克风、耳机或音响的电脑提前半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见下载专区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20220421/c7b373de-e2d9-499f-99b7-cdcd31193f31.html )。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技术信息咨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917-3263756;
2.采购中心联系人:田老师电话:0917-3262179;
3.采购单位联系人:武老师电话:13892755295。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