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9线托斯特至黑山头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9线托斯特至黑山头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地发改交通能源〔2025〕30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施工图设计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以阿地交批〔2025〕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普通省道车购税补助资金、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起点位于吉木乃县托斯特乡南侧2km处与G219公路(G219线K370+400处)以T型交叉形式衔接,向东依次经托斯特乡、阿依尔吾村、喀尔交镇、终点在现状S229线K324+770 处顺接正在建设的S229线黑山头至福海渔场公路起点,线路全长42.522公里,路线总体走向为自西向东。
2.2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安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2.3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11月12日开工,2027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719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的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条同类公路工程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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