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5地块室外工程 |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11012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5地块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9-410173-04-01-3369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专项借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5地块室外工程。
2.2项目编号:HKG-JS-202511012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106.01平方米(约32亩),园区绿地面积7400.00平方米,绿地率35.06%。本次招标包含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弱电智能化、标识标牌、采光玻璃顶棚等工程。
2.4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公园北二路以南、规划电子科技三街以西。
2.5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图集、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要求;按最新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①项目经理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②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1月01日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9B%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①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②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③对于3.5(4)、3.5(5)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EF%BC%89%E5%8F%91%E5%B8%83%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5%8F%8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AF%B9%E4%BB%BB%E4%BD%95%E8%BD%AC%E8%BD%BD%E4%BF%A1%E6%81%AF%E4%B8%8D%E6%89%BF%E6%8B%85%E8%B4%A3%E4%BB%BB%E3%80%82%3C/p%3E%3Cp%3E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 系 人:谢静文、张振琦 电 话:0371-66310862 邮 箱: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邮 箱:gqjgkz@126.com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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