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停车停车管理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582010006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停车停车管理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新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阳新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停车停车管理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示范区)行政区范围内和北关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停车停车管理项目位于安阳县(示范区)行政区范围内和北关区内。本次智慧化提升改造共涉及 22 处,分别是 1 处停车调度指挥中心,面积约 160 平方米,21 处停车场停车泊位约 5788 个,其中一期 4301 个,二期 1487 个。
2.3 招标范围:
(1)招标类型:EPC工程总承包;
(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送审,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具体内容如下:
①施工图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服务等。
②施工部分:本项目工程施工,最终以审批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核过的施工图预算(执行国家现行清单规范)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范围最高限价为3887.9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为 3816.99万元,设计费限额为 35.938万元。
2.5 计划工期(含设计):30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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