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YCG-TP-25015
二、项目名称:三原县特色食品产业园初步设计编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三原县特色食品产业园初步设计编制):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8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11、413、418室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188,000.00元 | 18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三原县特色食品产业园初步设计编制):
服务类(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三原县特色食品产业园初步设计编制 | 原县特色食品产业园初步设计编制 | 一、总体设计要求 设计深度:初步设计成果需严格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及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环保等全专业设计内容,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完整且准确的依据。 规划符合性:设计方案必须契合三原县清河食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满足项目地块容积率 1.53、建筑密度 46.91% 等规划指标要求,同时确保建筑布局合理,交通流线顺畅,与周边园区一路、土官村、家居一路、华丽包装有限公司等环境相协调 。 二、建筑单体设计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一)展示服务中心(实验厂房) 面积与层数:总建筑面积 7153.5㎡,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各层功能需科学规划,地上部分应包含产品展示区、研发实验室、办公会议区等,地下部分可设置停车场、设备用房等。 建筑性能:建筑外观设计需体现食品产业特色与现代风格,具备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实验厂房部分需满足食品研发实验的特殊环境要求,如温湿度控制、洁净度标准等,符合食品生产相关卫生规范。 (二)厂房及配套 面积与层数:总建筑面积 30137.4㎡,厂房地上 2 层,配套地上 4 层。厂房应根据食品生产工艺需求,合理设计层高、柱网间距,满足大型设备安装与生产操作空间;配套建筑需包含员工宿舍、食堂、仓储等功能区。 建筑性能:厂房需具备良好的防水、防潮、防火性能,地面荷载需满足食品生产设备及货物运输要求;配套建筑应注重居住舒适性与生活便利性,符合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三、结构设计要求 结构选型:根据建筑功能、层数及当地地质条件,合理选择结构形式,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可靠,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烈度需符合陕西省咸阳市相关标准。 材料选用:主要结构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建材,如钢筋、混凝土等,需明确材料强度等级及性能指标要求。 四、给排水设计要求 给水系统:设计需满足园区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需求,明确水源接入点及供水方式,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水压稳定。 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水管道设计需满足排水量要求,避免出现积水、堵塞现象;雨水系统需合理设计雨水收集、排放路径,确保排水顺畅 。 五、电气设计要求 供配电系统:根据园区用电负荷,设计合理的供配电方案,确保供电可靠性,满足生产设备、照明、办公等用电需求;明确电源接入方式及变配电设备选型。 电气安全:设置完善的防雷、接地系统,符合电气安全规范;配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应急设施,保障人员安全。 六、暖通设计要求 通风系统:厂房、实验室等区域需根据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排除有害气体、粉尘等污染物。 空调系统:展示服务中心、办公区等区域需设置适宜的空调系统,满足室内温湿度调节需求,提高舒适度。 七、消防设计要求 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消防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疏散标识清晰。 消防性能:建筑防火分区、防烟分区设计需合理,满足防火、防烟要求,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安全疏散,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八、环保设计要求 污染物处理: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设计有效的处理方案,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 环境影响:设计需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降噪、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干扰 。 | 60个工作日 | 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 1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春煦、石颖、赵建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三原县特色食品产业园初步设计编制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三原县池阳街中段111号
联系方式:13092991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29-32269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9-32269233
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