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89号(永川里)A、B、C、D区部分区域整体招租(共计约1641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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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07002837 | 租赁底价 | 89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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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2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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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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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89号(永川里)A、B、C、D区部分区域整体招租(共计约1641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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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详见附表
| 楼盘名称 |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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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 8935 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截至203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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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详见重要信息披露
| 免租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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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按照公告及约定执行
| 招租用途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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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
|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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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 详见附表
| 结构 |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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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证载用途 | 详见附表
| 招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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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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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租赁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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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康评咨报字(2025)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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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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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租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计算,每年按固定租金和年净收益分成孰高原则执行:(1)固定租金:十年租赁期限固定租金总额最低8935万元(其中,2025、2026年不收取固定租金,2027年固定租金额771万元、2028年固定租金额951万元、2029年固定租金额970万元、2030年固定租金额990万元、2031年固定租金额1009万元、2032年固定租金额1030万元、2033年固定租金额1050万元、2034年固定租金额1071万元、2035年固定租金额1093万元),最终固定租金金额以竞价结果为准,增值额平均分摊至每年。(2)年净收益分成:招租方与承租方的年净收益分成比例分别为:2025、2026年为50%∶50%,2027年为60%∶40%,2028年-2035年为70%∶30%。承租方按每年固定租金(以固定租金最终竞价结果为准)分季度平均向招租方预付租金。每年4月15日前,交易各方共同选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上年度项目净收益,并按照前述约定分成比例测算属于招租方的年净收益分成,若招租方的年净收益分成高于上年度预付租金总额,则由承租方向招租方补足。(年度项目净收益指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以后的金额,经营成本指为实现经营收入发生的除建设阶段融资利息、折旧、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外的所有运营成本、费用。) 2.本项目商业策划费、设计咨询费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测算后按不高于265万元原则进行竞价。费用由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川发展集团”)承担,由永川发展集团支付给承租方,此费用不计入后期运营成本。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荣老师
| 联系电话 | 1887509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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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 重庆宝利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为整体招租,详见《招租附表》,本项目租赁价格以合同总租金为准。 2.根据招租方与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川发展集团”)签订的《“永川里”项目委托经营协议》,本次招租事宜永川发展集团与招租方为一致行动人。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3年(含)及以上的公司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意向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意向方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须提供股权结构证明材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管理5个(含)及以上商业体项目经验(不含酒店、写字楼、公寓、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演艺游乐场),每个商业体项目须同时满足:(1)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须提供截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仍在履行中的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协议、租赁协议、合作协议或产权证明等材料);(2)存续3年(含)及以上且每个商业体项目2022-2024年连续3个自然年度净利润为正(须提供每个商业体项目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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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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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交易方式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影 | 联系电话 | 023-63153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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