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四维彩超设备升级项目
采购公告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四维彩超设备升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四维彩超设备升级项目
2、采购编号:FDZB-F-2025-3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170000.00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四维彩超设备升级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检测、硬件升级、软件升级、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维修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服务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3、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材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备注: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供应商应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50 %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9-6497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2025年12月12日
202512121556203604179850469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