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马庄站供电线路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马庄站供电线路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于保障市综合医院建成后应急供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拉管
2059.5 米,全线采用混凝土包封,拉管数量2孔,管径 200mm,壁厚20mm,管道材质为 MPP管,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小于
2000;电缆井22座:单环网柜基础5座 ;建设地点:
高碑店市(起点为110KV马庄变电站,终点为高碑店市综合医院。);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72.878955 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年 1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3
09:00至2025-12-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14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
苏明明 ,联系电话: 0312-3960600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2990628
电子邮箱:
gbdlhf@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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