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1072025CCS00019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山西麦乐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平阳路长风南二巷御公馆小区7幢三单元一层一号商铺 | 总报价(含税):1419000(元) | 92.1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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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采购包1 |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服务 | 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刑警队及龙潭派出所综合楼食堂、巡警队食堂提供后厨劳务代管及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包括进行饭菜加工、配餐用餐、室内保洁(含卫生间)等,配餐用餐实行自助餐模式,节假日餐、加班餐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 | 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刑警队及龙潭派出所综合楼食堂、巡警队食堂提供后厨劳务代管及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包括进行饭菜加工、配餐用餐、室内保洁(含卫生间)等,配餐用餐实行自助餐模式,节假日餐、加班餐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 |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考核。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玲(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旭红,傅海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3%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232.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南街11号
联系方式:0351-231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汇处东南角火炬创业大厦B座1407
联系方式:13643471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荣
电 话:1364347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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