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激光手术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1168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激光手术系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产品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激光手术系统
数量:1台
参数要求:
★1. 激光波长:1064nm±5nm;
★2. 激光介质:Nd:YAG(掺钕钇铝石榴石晶体);
★3. 整机防电击类型:BF型,增强隔离,增加手术安全性;
★4. 屏幕可旋转,便于术中操作,提高手术安全性,操作界面≥8英寸彩色触摸屏控制,具备中文操作界面;
★5.冷却系统:封闭循环水冷及风冷双重冷却
▲6.临床应用范围:适用于人体组织的照射、切割、汽化、凝固、止血;
▲7.功率:功率1-100瓦可调,最大功率≥99W,1W步进可调
▲8.工作模式:≥3种以上工作模式,包括连续照射、单次照射、重复照射等;
▲9.脉冲技术:具有超脉冲发射技术
▲10.脉冲宽度:脉宽≥0.5ms
▲11.输出脉冲频率≥100Hz
▲12.组织渗透深度:≥4mm,具备卓越止血能力;
▲13.光束传输系统:标准SMA 905连接头;
▲14.光纤复用:注册证中明确,光纤可以复用;
▲15.激光吸收色基:水和血红蛋白同时吸收
16.可提供≥2种规格激光光纤,光纤直径:400±10%微米,600±10%微米;
17.光纤传输效率:大于75%
18.光纤弯曲半径:光纤可弯曲半径越小光纤柔韧性越好,可满足软镜的折弯角度 最小60D(D为光纤芯径)
19.光纤的光束发散角:<38°
20.冷却系统安全保护: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激光电源断电
21.一重安全功能:超过单次设定的能量剂量,自动报警提示
22.具备挡板和安全联锁:维护移开设备上盖有联锁控制
23.瞄准光波长及功率:波长650nm±10nm,功率≤5mw
24.激光输出功率的不稳定度:≤4%
25.激光输出功率的复现性:≤3%
26.指示光工作方式:≥4种,包括出光时关、连续、闪烁、出光时开等;
27.设备温度显示:可显示激光器实时温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8.激光输出功率的复现性:≤3%
29.设备温度显示:可显示激光器实时温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0.设备电压显示:可显示设备实时电压、装配有能量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控并调节激光能量,确保其输出稳定
31.设备温度显示:可显示激光器实时温度
32.设备装配有能量总值:可提示手术累计能量输出总值
33.移动性:主机主体结构配置静音脚轮,无需配备台车
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医院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签订验收报告后付100%的货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3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23时59分至2025年07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91009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鹤铭、乔善博、姜北、李勃
电话:024-233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