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西区)8号、9号学生宿舍项目设计(以下称“本项目 ”),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审批〔2026〕2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西区)8号、9号学生宿舍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规模):新建学生宿舍2栋、换热站一座。总占地面积19661.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59.58平方米,其中:9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20325.78平方米、8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6333.80平方米、换热站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西区8号、9号学生宿舍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内容,设计成果文件满足政府部门报批要求。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 3000 号,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西区)院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90日内完成。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提供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 号文件。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3 年-2025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3 年至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链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获取招标文件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链接],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各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5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投标。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2号)文件和《关于扩大“双盲”评审适用范围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16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双盲评审项目,使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
5.6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链接],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路17号
联系人:冯若甫
电话:0431-857165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B座1608室
联系人:李亚涛
电 话:0431-81873611-604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链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链接]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链接],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链接],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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