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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城区排涝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烟台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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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莱山区城区排涝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067(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山区城区排涝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莱山区城区排涝治理工程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凤凰湖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逛荡河上下游流域内
    2.2 建设规模:6.577千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365日历天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其中海绵城市部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且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其中,接招标人通知后25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计划开工日期:2025-09-24计划竣工日期:2026-09-24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的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包人、使用方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验收、交付保修等工程总承包。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08-2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施工单位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②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电子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所承担过的单项工程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工程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一“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它形式不接受。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6日 00:00至2025年08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0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09月05日 09:0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5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杜经理,电话:0535-690683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衣英梅、宋妙、刘华秋,电话:0535-6376876。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万宝恒,联系电话:0535-6895583,邮箱:pengrongwu3936@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12室。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6788613。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凤凰湖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19号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9层
    邮编:264000邮编:264000
    联系人:杜经理联系人:衣英梅、宋妙、刘华秋
    电话:0535-6906836电话:0535-637687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fzytfgs@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35-689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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