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源村PZ-LMS-LY-639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作价入股挂牌公告
经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决定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以作价入股方式交易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作价入股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及 作价入股年限 | 作价 入股 起始价(元) | 入股 宗地所占股权(%) | 竞买 保证金 (元) | 主要规划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
1 | PZ-LMS-LY-639 号 | 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源村7组 | 1081.89㎡(1.6228亩)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 | 1298240元 | ≥8% | 389472元 | 不大于1.5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12米(局部高度≤18米,超过12米部分其垂直投影面积不大于整个建筑垂直投影面积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作为合作方。
三、本次作价入股挂牌招商以增价方式竞价,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亩及其整数倍,价高者得。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作价入股起始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合作方)。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作价入股合同和缴纳相关税费等费用,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竞买活动在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五、挂牌报名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 16时00分。在挂牌报名期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合作方报名,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摘牌成交。如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合作方报名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合作方),网络竞价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六、意向合作方请于2026年10月16日16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进行预报价。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6时00分。
七、 其他事项:
1、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竞得人(合作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增资入股竞得人(合作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公司注册资本金,根据成交价确定联合社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未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竞得人(合作方)不得以增资扩股等方式稀释作价入股主体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不得单方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2、公司工作人员及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必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作价入股主体村集体成员。
3、本次作价入股主体与竞得人(合作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各方的税费缴纳。
4、土地作价入股成交后,作价入股主体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公开栏上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合同》,须在入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作价入股手续,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公司名下。
5、意向合作方参加本次挂牌活动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社占股比例不低于8%;详见《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源村7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施方案》。
6、竞得人(合作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告于2026年10月12日在“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基层产权交易平台([链接])发布,未尽事宜登录门户网站该项目公告里下载《挂牌文件》,公告内容以挂牌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 彭州市发展大厦B座2楼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5008488006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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