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0125WZ260028 |
|---|---|
| 项目名称 | 新疆矿山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台报废工程用车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矿山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2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6 |
| 挂牌日期 | 2026-01-22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猎豹车: 一、本次转让车辆现存放于乌市新煤小区地下车库。 二、本次车辆前挡风玻璃更换,前、后保险杠有剐蹭划痕情况,左前翼子板及右前翼子板钣金做漆,其他覆盖件未发现明显异常;底盘胶套及减震器有明显老化渗漏情况,底盘有明显托底情况;车辆发动机及变速箱有明显拆卸维修痕迹,发动机表面有明显渗漏情况,变速箱换挡异响卡滞;车辆外观良好、内饰情况一般,发动机及变速箱工况较差,行驶里程较大,车辆总体车况较差。 三、本次车辆公里数以实际移交车辆时的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四、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意向受让方签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其他详见《车辆鉴定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起重机: 一、本次资产存放于乌市沙依巴克区环卫西街89号汇展源机动车检测站附近。 二、本次资产为1986年投入使用的工程车辆,年代久远,相关权属证明已无法提供,转让方已出具权属声明,声明处置资产权属归其所有。 三、本次资产已脱审多年,无法正常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使用年限已远超规定使用年限,车辆车身骨架严重锈蚀,车内外线路老化严重,设备已无法正常运行,发动机变速箱已彻底损坏,其他缺失零部件现已停产缺失,已无法进行装备维修,且由于车身结构骨架锈蚀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本次作报废处置。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报废转让后严禁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或拼装复用,须拆解。 四、受让方在清(拆)运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转让方所在地的环境造成污染,否则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人工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受让方须清运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五、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意向受让方签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六、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其他详见《车辆鉴定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