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许轨道交通2025-2026年度工艺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河南郑许轨道交通2025-2026年度工艺设备委外维保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郑许轨道交通2025-2026年度工艺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1.2 采购人:河南郑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连接了郑州航空港区、许昌长葛市和许昌中心城区,线路北端起于长安路北站,南端止于许昌市许昌东站,线路长67.13km,设站27座。全线设港区北车辆段、梅庄停车场,总共1段1场。为保证河南郑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艺设备稳定、可靠运行,需对工艺设备进行维保。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合同包。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委外维保设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郑许线列车自动清洗机、固定式架车机、数控不落轮镟床、遥控公铁两用车、轮对受电弓及列车360度智能检测系统、自动化立体仓库、单梁起重机、双梁起重机、蓄电池叉车、电动前移式叉车、蓄电池搬运车、托盘搬运车、移动式升降平台、移动式架车机、转向架转盘、移车台、移动式空压机、充放电机、限界门、安全联锁装置、救援装置等设备。受托方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郑许线工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和操作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共计12个月),具体起始日期以甲方出具的进场通知单日期为准。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的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定义:1.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类车辆段/场工艺设备维保业绩(须含数控不落轮镟床的生产制造、维保或操作业绩)。
2.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有轨电车系统。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3 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信用情况: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 4.4供应商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等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注册审核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上传的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文件PDF版、响应文件电子版(文档格式:文本为DOC或DOCX格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0 月 20 日13时30分。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郑州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填写项目含税总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注: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文本为DOC或DOCX格式。响应文件PDF版应为供应商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并进行扫描后生成。 5.2供应商提报的平台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保持一致,报价为含税总价。 5.3逾期未上传响应文件或未提报项目报价(平台报价显示为0),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