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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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11套房产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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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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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SSKY-2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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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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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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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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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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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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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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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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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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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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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人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对银川市金凤区15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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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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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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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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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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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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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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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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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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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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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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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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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卖标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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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11套房产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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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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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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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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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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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博源卓越(2025)(房估)字第039号、(宁夏)博源卓越(2025)(房估)字第137号(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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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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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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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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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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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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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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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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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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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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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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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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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盈南三期一区1号楼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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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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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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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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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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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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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盈南三期一区1号楼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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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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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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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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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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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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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盈南三期一区1号楼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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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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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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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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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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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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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盈南三期一区2号楼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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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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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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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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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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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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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盈南三期一区2号楼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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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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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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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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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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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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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盈南三期一区4号楼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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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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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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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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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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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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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福盈瑞锦5-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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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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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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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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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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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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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福盈瑞锦5-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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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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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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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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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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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福盈瑞锦5-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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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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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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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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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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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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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福盈瑞锦5-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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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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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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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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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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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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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福盈瑞锦5-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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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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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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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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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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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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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竞买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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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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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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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拍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用于抵顶成交价款,由本公司在买受人签署完成《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将房屋款项交清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返。成交款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直接支付于拍卖人指定账户。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并举牌,即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竞买人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3)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完成竞买报名后未参加后续竞拍程序的;(4)在拍卖过程中以公告价格为起拍价格,各意向竞买人全部不应价的;(5)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6)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4、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出让方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进行交易。
5、意向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总价款按照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6、资产移交手续在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委托人(产权单位)、买受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递交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进场交易凭证》后共同办理完毕。
7、本次拍卖的标的均已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加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8、本次拍卖竞买人需到拍卖企业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9、本次拍卖标的详情,具体咨询拍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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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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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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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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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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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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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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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为3万元/项(标的明细详见拍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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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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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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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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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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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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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银川金凤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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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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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4400104001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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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拍卖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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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交易
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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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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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交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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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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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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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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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10: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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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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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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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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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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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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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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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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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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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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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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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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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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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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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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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539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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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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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505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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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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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
3、有意竞买者于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物业储备金、拍卖佣金、房屋过户税费等其它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此费用。
5、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支付1.5‰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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