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
(施工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编号:K1505002025072803001001)于2025年08月25日9时00分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施工标段
中标人:安徽辉采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17607543.13元
工期:10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资质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项目经理:夏仕留(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201720182696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皖建安B(2016)0045930;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9342023000602073548 );
技术负责人:汪学宝(建筑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 9342022000601064720);
安全员:张金柱(皖建安C3(2020)0245652);
施工员:韩名锁(0341810393418000292;建筑电气高级工程师9342023000602073547);
质量员:黄汝兵(0341810893418000284);
资料员:王浩(0342311400011000218;建筑电气工程师 合G20212033);
材料员:司晓龙(0342311100011000157);
电气工程师:周文慧(建筑电气中级工程师9342022000601064709)、王勤(建筑电气中级工程师9342022000601064710);
通信工程师:廖自波(通信工程工程师(FG)20169414);
安装工程造价师:王丽君(建[造]24203400005848);
调试工程师:李旭东(建筑电气中级工程师9342022000601064725)、王大江(建筑电气中级工程师9342023000601098056);
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潘佩琦(340102198301180010);
技术员:葛胜(2502II04P)、张为民(2502II03P)。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业绩情况:
企业业绩:
包头市石拐新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0.58分。
二、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资格要求及条件:
1、招标控制价:施工标段17611227.59元。
2、工期:10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其他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人员资质要求:
2.1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
2.2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计算机、电子、自动化、通信、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2.3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财务要求:要求具备近三年度(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年起计。
4、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2025)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分单次达30分(含30分)以上的,公示期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截至到开标时间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信息截图为准)。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行为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单位以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和信用报告为准)。
9、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假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10、本项目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0.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拟派;
10.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10.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或达到的条款以外,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10.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10.5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0.6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代理服务费(如有)等事宜。
10.7 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发布媒体: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nmg.gov.cn;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mgztb.com.cn;
(三)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64号
邮政编码:028000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话:0475-8261558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E座17层
邮政编码:010000
联 系 人:刘婧
电话:17647582381
电子邮箱:nmgzw999@126.com
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
